阿格妮斯每天都想活下去

“我学会了谅解自己。
也许我“感受快乐”的能力无法恢复到最初的时候,
也许我会一直呈现出毫无欲望的冷漠状态,
但是要还继续生活,
那就要一直与抑郁共处,
那就要一直抗争。”

【杂谈】你我都不是唯一的记录者

文/阿格妮斯



我和慕小姐认识四年了。高一军训那阵子,我被她白皙皮肤和单纯笑容迷惑,于是伸出手张开嘴,老土到极致的搭讪,“我们是不是以前见过?你看上去很眼熟。”

以前当然没有见过,眼熟或许只是因为那种南方女孩子共有的特点,皮肤白而细腻,仿佛水豆腐,一按就会留个红印子。

我自诩糙汉,防晒霜不耐烦涂,帽子防晒衣勉勉强强,打伞更是天方夜谭。每年夏天必然晒黑个三五层,这么久了还不知悔改。几年下来一摘手表,一道再明显不过的白印子,还宽——因为戴的是男士手表。卡西欧的运动表,颜色配搭实在好看,明晃晃的男式款吊牌敌不过我对蓝紫黑三色的热爱。


和慕小姐是怎么熟起来的,已经渐渐记不清了。高一那阵子我过得兵荒马乱,日日夜夜挣扎在年级排名和家长期待之间,更不要提数学物理何其一塌糊涂。有段时间最喜欢的还是语文课和体育课,一个我自小就拿得出手,一觉醒来还有前百分之几的待遇,另一个不要我十全十美,只求能打到球。

后来换过几次座位,班主任在适当照顾和公平公开之间努力协调,168的我和若干165以下或左右的姐妹们坐在一起。慕小姐被当做救命稻草之一被塞到我座位旁边,想想大概是因为这件事,才慢慢熟悉起来了。

慕小姐时任班干部和语文课代表,和我聊起来,双方不少见解能达成一致,又发现有共同兴趣爱好,关系突飞猛进,很快成为上课一起打瞌睡下课一起去小卖部中午一起极速冲向食堂的小伙伴。高中那时候交朋友还没有这么多条条框框,谈得来又相处的多,就足够成为朋友。慕小姐学识也渊博,人又可爱,偏偏成绩还好。我只觉得自己幸运。

那时候我是如何也想不到的,往后再数两三年,我所走的道路会完全不一样。


高一快结束那阵子,我和慕小姐已经非常熟,会被她的朋友戏称“要照顾好慕啊”,或者“慕就交给你啦!”而我素来就有戏精潜质(那时候还不太流行戏精这个词),找到机会自然就是要大献殷勤,小题大做。于是摆出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非慕不要。慕如何想我倒不清楚,那时候我也是个傻的,不管他人死活——虽说现在也未必聪明到哪里去。

读高三的时候,只身在异地,朋友不如何多,回想起过去短暂一年,只觉得无限向往。前段时间翻出自己日记本,发现自己就算是那一年也过得并不愉快,压力甚大。我三月拿到offer,而之前就开始为此做准备。一方面要兼顾学校,另一方面还要操心课外,日子也挺紧巴。那时候高中有个传统项目,把手无寸铁或者缚鸡之力的学生一趟高铁拉去邻市三天,做自主讨论研究的课题,回来还要写报告做展示。我那时候一心想搞点事情出来,本来打定主意去一个男孩子多的组——男生不拖泥带水,只要不是想搞组内恋情,一般不会折腾出什么个人情绪。结果最后一组十人八个女生。

过程如何不多说,我问心有愧。

周六回程列车上满坑满谷的学生,却悄无声息,就好像坐了一车的不是学生,是一本本书。回到家还要写之前留下的数学卷子诸如此类,第二天又要赶着去上课。课上我进度落后,老师组织大家对话,所有人都整装待发,small talk流利得宛如加了橄榄油,满教室的bonjour ca va。而我宛如一只鸡被扔进天鹅群里,茫然不知所措,又被叫起来回答问题,新仇旧恨齐上心头,于是当场崩溃大哭。

哭的好惨。

但能怎么样?哭完去洗把脸,回来还是要努力开口一起bonjour ca va。


现在别提bonjour ca va,就算是Les Misérables我也看过了。想想自己大概还是有所成长……的吧。


这中间还有零零碎碎其他事情,但基本上都在反复验证我有多傻,索性不提。

翻到以前日记真的给我很多冲击,没想到我当时居然也痛苦的这么整天寻死觅活,冬天午休跑到教学楼顶楼台阶上坐下,什么也不干,快上课了再跑回去。春夏之交的学期末和朋友仔细商量如何优雅而不被注意地从四五楼阳台信仰之跃。

这些事情都被我有意无意淡忘了。想想也是,要是在异地时候满脑子还是以前痛苦压抑现在也痛苦压抑,早该从教学楼顶楼再次策划信仰之跃了。这次跃之前倒还有铁塔可看。


高一末的时候,学校策划组织去河南河北旅游,那时候慕小姐在我心中已经很值得信任,也确实是非常喜欢她。某天晚上就长谈,谈完更觉得慕十分可贵。商谈后如何,我已记不清慕小姐观点,我是决定一试。当时做那个决定是破釜沉舟,现在看来愚不可及。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也就这样了。

托盘而出后慕小姐是唯一知情人,我离开后那个暑假就和慕来往最多,由此保持了后面好几年。

就像最近听到的故事那样,异地很难,无论是恋爱还是单纯友谊。环境不一样,以前建立在生活环境类似之上的话题统统失效,而经历的事也很不一样,慢慢导致无话可说,或者更惨,话不投机。安慰或者喜悦都是隔靴搔痒。

原以为和慕不会走到这一步。

只能说Truth这个Goddess活该被温家双煞联手做掉。



好久没写这种随笔和杂谈了。上一次动笔还是因为太痛苦,写了易小姐。人是真的,事情也是真的,情绪也是真的。现在再看那篇,依然觉得尚有许多不足,却并不是真心实意想要把那篇删了从此相忘于电脑硬盘和网站服务器,而是——那段时间的她值得被我记录,也值得我写的更好些。所以尽管还不满意,却始终抱有希望。


我和慕小姐会走向何方,我不知道,我也猜不出她知不知道。

只是就算不知道,即便不知道,我也愿意相信未来尚有无限可能。



一八年夏七月二十七

于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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